課堂重點
本課主要講解牛熊證的特性、強制收回機制及剩餘價值的概念。
牛熊證是由投資銀行發行的衍生產品,並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,透過自動對盤系統AMS/3進行交易,交收時間也以T+2為原則,只要開設股票戶口,又或透過股票經紀便可買賣。牛熊證備有以下特點:
- 具有槓桿作用
- 附有強制性收回機制
- R類被強制收回時可能有餘值;N類則沒有
牛證
購入牛證就如看好相關資產價格會上升,當相關資產(現時主要為指數或股份,但亦可以是其他資產或商品)的價格愈高,牛證的價值理論上會相應提高。故當投資者預期,相關資產股價將會上升時,可考慮買入牛證,當牛證隨著相關資產股價上升,投資者可沽出牛證獲利,賺取相關資產股價上升的利潤。
熊證
熊證則與牛證相反,購入熊證就如看淡相關資產價格於到期日前會下跌,當相關資產的價格愈低,熊證的價值就會相應提高。故當投資者預期,相關資產股價將會下跌時,可考慮買入熊證,當熊證因相關資產股價下跌而上升時,投資者可沽出熊證獲利。
槓桿效應
牛熊證具有槓桿效應,投資者可以投入比較少的資金買賣牛熊證,而獲得被「倍大」的回報率。牛熊證與相關資產的理論價格變動比例,可以用實際槓桿來量度,因為槓桿效應的關係以百份比計算,因此,牛熊證價格的升幅或跌幅,會比正股或指數大,故風險亦相對較高。
例子:
編號 | A | 收回價 | 20,200點 |
相關資產 | 恒指 | 到期日 | 2017年1月 |
牛/熊 | 牛 | 財務費用 | 10% |
每手股數 | 10,000 | 換股比率 | 10,000 |
行使價 | 20,000點 |
假設恒指現價為22,000點,投資者買入恒指牛證A所需支付的價格為
(22,000 -20,000) / 10,000 x 1.1 = 0.22元
當恒指即日上升100點 (升幅不足0.5%) 時,假設財務費用維持不變,投資者所持的恒指牛證A價格將會升至
(22,100 -20,000) / 10,000 x 1.1 = 0.231元
升幅約5.00%。
恒指現價 | 相對升幅 | 牛證A價格(元) | 相對升幅 |
---|---|---|---|
22,000 | 不適用 | 0.220 | 不適用 |
22,100 | 0.45% | 0.231 | 5.00% |
22,200 | 0.45% | 0.242 | 4.76% |
22,300 | 0.45% | 0.253 | 4.55% |
22,400 | 0.45% | 0.264 | 4.35% |
22,500 | 0.45% | 0.275 | 4.17% |
22,600 | 0.44% | 0.286 | 4.00% |
22,700 | 0.44% | 0.297 | 3.85% |
22,800 | 0.44% | 0.308 | 3.70% |
收回機制
牛熊證設強制性收回機制,此機制容許發行商在牛熊證到期日前,若相關資產價格觸及上市文件內指定的價格(即「收回價」),發行商會即時收回有關牛熊證;亦即是說,該牛熊證將提早到期並即時終止在市場上買賣,原定的到期日則不再有效。
牛熊證分為N類和R類,目前香港市場只有R類牛熊證。
N類牛熊證的收回價等同行使價,一旦相關資產的價格觸及或超越收回價,投資者將不會收到任何現金款項。
R類牛熊證的收回價與行使價不同,牛證的收回價必定高於行使價,而熊證的收回價則必定低於行使價,故若強制收回事件發生時,R類牛熊證的投資者仍可能可收回少量現金款項,俗稱「剩餘價值」,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沒有剩餘價值。
就強制性收回機制這特性,由於若相關資產價格觸及收回價時便會被馬上收回,投資者因而即時損失大部分、甚至所有資金,沒有等候相關資產價格反彈(熊證則為回落)的機會。
總括而言,牛熊證的價值狀況表列如下:
牛證 | 熊證 | |
---|---|---|
N類 | 相關資產價>收回價=行使價 | 相關資產價<收回價=行使價 |
R類 | 相關資產價>收回價>行使價 | 相關資產價<收回價<行使價 |
收回條件 | 相關資產價下跌至觸及收回價 | 相關資產價上升至觸及收回價 |